近日,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倉前市場監管所(以下稱“倉前所”)收到消費者管女士(化名)投訴稱,其于2021年7月30日在余杭區倉前街道某服裝店的網店購買了一件連衣裙,因近期疫情嚴重,一直放在家門口靜置未拆封。兩周后打開發現商品實際尺寸與下單時的尺寸不符,穿上不合身,向商家提出退貨退款被拒,遂向倉前所求助。
收到投訴后,倉前所工作人員立即聯系雙方。商家表示,消費者自簽收到申請退貨退款已逾半個月,超過了法律規定的7天無理由退貨期限,拒絕退貨退款;而消費者認為,該服飾是咨詢商家后根據其建議選擇的尺寸,衣物尺寸不適合的問題雖然是近日拆封后才知曉,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前提下,有權提出退款退貨的訴求。倉前所工作人員多次聯系商家,告知雖然簽收后超過7日申請無理由退貨于法無據,但作為經營者,在商品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給予退貨退款有利于提升店鋪形象,有溫度的經營理念會讓生意更加長久、興隆。商家最終同意消費者的退貨申請,待商品寄到確認不會影響二次銷售后會進行退款。對此調解結果管女士表示滿意。
對此,倉前所工作人員表示:“我們站在客觀中立的角度柔性調解,在以法律為準繩的前提下兼顧買賣雙方利益,既用心做好消費者的‘貼心人’,又致力打造良好營商環境。”
(通訊員 楊蓉 鄭伊蕓 記者 汪曉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