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剪輯 盧成漢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您好,您隨意傾倒建筑垃圾的行為,違反了《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請您接受處罰?!?月21日,武漢洪山區一小區業主因違法傾倒建筑垃圾,被處罰200元。
建筑垃圾扔到了人行道上
3月21日下午,洪山區關山街道綜合執法中心城管路長在巡查中發現,常青藤路人行道旁被遺棄有白色建筑垃圾。此時,正是放學、下班的節點,垃圾影響了市民出行。執法人員安排車輛將亂扔的建筑垃圾進行清運,并同步展開調查。
執法隊員在清垃圾
該小區保安介紹,這些建筑垃圾是小區正在裝修房屋的一戶業主所扔。執法人員隨后調取監控,證實了此事。在小區物業積極的配合下,執法人員找到涉事業主,向其宣傳了相關法規和隨意傾倒建筑垃圾的危害后,向其開具了200元罰單。
清運垃圾
據悉,該業主已于當日現場接受了處罰,并保證今后會將裝修垃圾投放到小區內的建筑垃圾臨時存放點。
人行道恢復暢通
“在裝修過程中產生了建筑垃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隨意傾倒、堆放和處置,而應當按規定堆放在指定的地點。”洪山關山街道綜合執法中心路長介紹,根據《武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居民裝修房屋產生的建筑垃圾,應當按照規定投放到指定地點,不得與生活垃圾混倒。違反第三款規定的,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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