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吳昌華
視頻剪輯 吳昌華
通訊員 高航 廖慧
?11月24日上午,武漢市江漢交警在建設大道新華路路口攔下一輛加裝了篷傘的電動自行車:“您這樣帶篷騎行非常不安全!”騎車人接受教育學習后,主動配合交警拆下傘篷。
交警告訴記者:”10月份專項整治剛開始時,每天都有上百臺非法加裝傘篷的電動自行車從路口經過,經過堅持嚴查,強化引導,現在加裝傘篷的車輛越來越少了?!?/p>
據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胺欠友b的傘篷擴大車輛高度寬度,騎行時掌控不好極易發生刮擦?!苯痪硎?,“傘篷同時會遮擋駕駛員視線,影響騎行安全,轉彎時尤其危險,如遇大風天氣,等于給車輛加了個‘風帆’,并且不少傘架是金屬材料,如發生側翻后果不堪設想?!?/p>
根據《武漢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電動自行車擅自加裝動力裝置以及遮陽傘、頂篷、座椅等其他妨礙交通安全裝置,將面臨罰款50元,責令改正,扣留車輛或裝置,強制拆除、沒收非法裝置等處罰。
武漢交警提醒:為保障廣大交通參與者出行安全,全市交警針對“帶篷打傘”等交通違法行為,將保持嚴打高壓態勢,見一起查一起,同時加強宣傳引導,不斷提升市民文明出行意識。希望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員自覺拒絕帶篷打傘,避免事故發生,主動拆除傘篷,共享騎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