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胡弦)11月12日,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生態省建設最新進展。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力爭到2025年,基本達到生態省建設要求,為美麗湖北建設奠定堅實基礎,提前5年實現國家生態省創建目標。
根據《湖北生態省建設規劃綱要(修編)(2021-2030年)》,湖北將圍繞空間格局合理、經濟生態高效、城鄉環境宜居、資源節約利用、綠色生活普及、生態制度健全等六大領域、34個指標,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態制度健全、空間格局合理、經濟生態高效、城鄉環境宜居、綠色生活普及、生態文化先進的生態強省,并向生態環境部申報終期驗收。
聚焦完善生態文明制度,湖北將推進環境治理體系現代化。全面實施排污許可制度,完善資源環境準入制度,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活動。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深入推進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創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和生態環保投融資政策。
聚焦優化國土空間格局,湖北將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筑牢“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態格局,加強“三線一單”應用與管理,明確生態空間、農業發展空間、城鎮發展空間三大空間不同的發展定位,形成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與保護格局,助力建設中部區域協調發展示范區。
聚焦構建生態經濟體系,湖北將全面推進碳達峰。推進工業、農業、服務業轉型升級,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穩步推進落后產能淘汰,強化產能化解及置換,嚴格落實能源消費雙控制度,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
聚焦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湖北將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以確保生態產品供給和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為目標,完善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推進礦山生態修復,加強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綜合治理,完成全省7個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生物多樣性調查、觀測和評估。
統籌“三水共治”,湖北將彰顯“千湖之省”水活力。堅持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兩手發力,統籌推進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保障,推進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抓好重點湖泊保護;完善以國際重要濕地、國家重要濕地、濕地公園和濕地自然保護區(小區)為主體的濕地保護體系,加強水生生物保護;嚴格水資源開發利用紅線管理,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圍繞強化環境治理與風險防范,湖北將增強生態安全保障能力。綜合治理大氣污染,強化PM2.5和O3協同治理,持續推進大氣污染源治理,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開展土壤和地下水協同治理,嚴控土壤污染來源,實施農用地土壤環境分級管理,控制建設用地土壤環境風險,推進土壤修復工程,強化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
統籌推進融合發展,湖北將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加強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健全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體系,推進垃圾無害化處理,加快城鎮污水管網建設,補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短板,提升城鄉污水處理能力;科學構建城鎮景觀生態格局,完善城鎮公園綠地系統,推行綠色建筑,發展綠色交通。
推行綠色生活,湖北將弘揚生態文化。推行綠色行政,開展綠色創建行動,倡導綠色消費、綠色出行等綠色生活方式;加快建立以生態價值為準則的生態文化體系,挖掘和弘揚傳統生態文化,培育“荊楚”生態文化新品牌,共建綠色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