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國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最高的社會公益性獎勵——中華環境獎獲獎名單公布。淳安縣人民政府名列其中,成功榮獲第十一屆中華環境獎,獲獎類別為城鎮環境類,也是該類別中華環境獎唯一獲得者。
據了解,中華環境獎于2000年設立,由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生態環境部、教育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等11家部委和單位組成中華環境獎組委會,每兩年評選一次,設“城鎮環境”“環境管理”“企業環保”“生態保護”“環保宣教”五類獎。其中,城鎮環境類獎項主要獎勵在城鎮(區、縣、鄉)的建設中,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積極落實地方政府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其環境質量一直在全國(或全省、自治區、直轄市)名列前茅,或其環境改善成果特別顯著,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增長協調發展工作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城鎮(區、縣、鄉)。每類獎評選不超過五位獲獎者,其中設不超過一個中華環境獎,其余為中華環境優秀獎。
第十一屆中華環境獎于2020年12月啟動,主題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淳安縣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由省生態環境廳推薦申報該獎項,并于當年9月18日,入圍中華環境獎候選單位。之后,我縣于10月18日提交相關事跡影像資料。2022年1月10日,組委會組織專家現場答辯,最終于2022年6月16日,中華環境獎組織委員會發布了關于第十一屆中華環境獎獲獎單位(個人)的公告,淳安縣正式獲評中華環境獎。
(通訊員 楊奇 記者 張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