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杭州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聯合市醫療保障局召開政策吹風會,介紹杭州市醫療保障局全面優化生育保險政策方面的相關情況。
記者了解到,調整后的生育保險政策已于7月1日起執行。杭州市醫療保障局從更多惠及參保人員利益的角度出發,對現行生育保險政策進行了全面優化調整,進一步增加了生育保險政策的普惠性供給。
具體來看,此次政策優化調整方面有擴大生育保險覆蓋面、縮短生育保險待遇等待期、擴大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支付范圍、擴大特殊病種保障范圍、落實“三孩”生育保險待遇、拓寬線上線下申報渠道、優化生育津貼申報時間、提升主動精準服務能力等。
調整后的生育保險政策中,靈活就業人員新增納入我市生育保險參保范圍。自2022年7月1日開始,以在職職工身份參加我市職工醫保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靈活就業人員生育津貼符合申請條件的,按其新生兒出生時的上年度杭州市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30×生育女職工法定產假天數計發。
《2022年杭州市基本醫療保障有關數據通告(2022年1月1日起執行)》顯示,參加杭州市職工醫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其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每月繳費基數和劃賬基數為3957元(2021年該基數為3576.15元),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375.92元。按照以上標準計算,靈活就業人員若在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順產一孩一胎可領取的生育津貼(發放天數158天)為18834.39元,剖宮產(助娩產)一孩一胎可領取的生育津貼(發放天數173天)為20622.465;若在2023年順產一孩一胎可領取的生育津貼為20840.2元,剖宮產(助娩產)一孩一胎可領取的生育津貼為22818.7元。
另外,生育保險待遇等待期縮短,政策中明確生育保險待遇享受起始時間與職工醫保一致,其中生育津貼待遇享受的條件為:符合政策生育的人員,生育時在本市職工醫保待遇期內,且申領津貼時已在本市連續繳納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費滿6個月的,可在生育次年年底前按規定申領。
調整后的生育保險政策,還將分娩鎮痛、早孕期胎兒結構超聲篩查、胎兒系統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3個診療項目新增納入我市醫保支付范圍。將癲癇納入門診特殊病種管理。在門診治療特殊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按住院醫療費進行結算,且不設住院起付標準。
不僅如此,調整后的生育保險政策還明確了,參保女職工生育三孩的醫療費用納入生育保險支付范圍,并按規定及時足額給付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申報時間上,也進行了優化,政策規定生育津貼(含計劃生育津貼)申報時間為生育后至次年年底前,實行一次性發放到位和承諾先預發后補(退)差額并舉的核撥方式。女職工產假期間可正常發放產假工資的用人單位,建議在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核定(與醫保繳費工資基數一致)后申報;如女職工產假期間用人單位發放產假工資有困難,確需即時申領的,做好承諾登記,先按單位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基數計發,待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核定后予以補(退)差額。
(記者 許成慧 徐文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