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次重組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9號——上市公司籌劃和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的監管要求》第四條規定的核查意見

2023-08-01 21:48:06 來源:證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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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本次重組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9號——上市公司

??籌劃和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的監管要求》第四條規定的


(資料圖片)

??????????????????核查意見

??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擬通過上海聯合

產權交易所以現金支付的方式購買新余農銀隆發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以

下簡稱“新余農銀”)持有的隆平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平發展”)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規定,上述交易事項將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以下簡稱“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獨立財務顧問”)作為上市公司

獨立財務顧問,就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9?號——上市公司籌劃和

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的監管要求》第四條規定的說明如下:

不涉及立項、環保、行業準入、用地、規劃、建設施工等有關報批事項。本次交

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已在《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購買暨關聯交

易報告書(草案)》中進行詳細披露,且已對可能無法獲得批準的風險作出了特

別提示。

律程序和先決條件得到適當履行的情形下,資產過戶或者轉移不存在法律障礙。

采購、生產、銷售、知識產權等方面保持獨立。

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業、增強抗風險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強獨立性,

且不會新增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或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爭。

??經核查,本獨立財務顧問認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9?號—

—上市公司籌劃和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的監管要求》第四條的要求。

??特此說明。

(本頁無正文,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本次重組符合〈上市公司監

管指引第?9?號——上市公司籌劃和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的監管要求〉第四條規定的

核查意見》之簽字蓋章頁)

??財務顧問主辦人簽名:

???????????????楊慧澤????????王明超

???????????????楊正博????????李???良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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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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