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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工作人員辦錯業務,導致我的車將于2027年6月8日強制報廢,給我造成的損失誰來負責?”5月30日,華商報-二三里資訊接到延安市民亢先生求助,稱其將一輛大眾邁騰轎車轉賣給他人后,在延安廣盟機動車登記服務站辦理“過戶”時因工作人員辦錯業務導致該車將于4年后強制報廢,買家因此退車,這給亢先生帶來一定經濟損失。
亢先生說:“5月12日我賣出去一輛2016年的大眾邁騰,在延安廣盟機動車登記服務站給買家過戶時被辦錯業務,十幾天過去了他們一直不能給改正過來,我的車現在也賣不出去,如果他們一直改不過來,我總不能一直壓在手里吧?”
記者從該車輛行駛證上看到這樣一條備注:“強制報廢期止2027年6月8日”,且機動車登記證書上寫明此車輛使用性質為“出租轉非”,登記時間為2023年5月12日。而亢先生解釋自己去辦理的是“預約出租轉非”業務,但是工作人員卻錯辦成“出租轉非”業務,最終導致這輛車“提早報廢”,對此,亢先生給記者提供一段視頻,視頻中延安廣盟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工作人員承認辦錯此項業務。
5月30日下午,延安廣盟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史姓負責人就此事做出回應:“我們一直在向延安車管所反映,具體什么時間能解決沒辦法確定,如果出現亢先生擔心的‘改不過來’的情況,到時候再具體商量解決辦法?!?/p>
隨后,記者跟隨亢先生來到延安市車輛管理所,工作人員表示已經向上級申報此項問題,具體何時解決尚不能確定。
對此,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廣盟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因工作人員失誤,將預約出租轉非誤辦成出租轉非,廣盟機動車登記服務站的工作人員侵犯了亢先生的權利,又因廣盟機動車登記服務站的工作人員是在履行職務,責任應當由廣盟機動車登記服務站承擔。廣盟機動車登記服務站擔責后,可向其工作人員追償。
趙良善表示,不管亢先生所賣車輛退回與否,廣盟機動車登記服務站都有責任更改錯誤登記,如果因亢先生所賣車輛被買家退回造成了損失,此類損失亦由廣盟機動車登記服務站負擔。
趙良善建議,廣盟機動車登記服務站應盡早更改錯誤登記,如遲遲不予糾錯,亢先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依法裁判廣盟機動車登記服務站更改錯誤登記。
華商報-二三里資訊將持續關注此事進展。
華商報記者 唐?;?編輯 白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