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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省水利廳組織召開《湖北省河湖長制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宣傳貫徹工作座談會。
據悉,《規定》是我國首部河湖長制省級黨內法規。湖北省制定出臺《規定》,是貫徹中央治水興水決策部署、推進河湖長制度創新的重要舉措,是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要求,加強流域綜合治理、守住流域安全底線的重要保障,為全面深入推進河湖長制奠定了強有力法治基礎。
水是湖北最大的特點,湖北因水得名、因水而興,湖北是生態大省、河湖大省,全省5公里以上長度河流4230條,納入省政府保護名錄湖泊755個,水庫6921座。同時湖北是長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養地、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區、三峽庫壩區所在地,肩負著確?!耙唤逅畺|流、一庫凈水北送”的重要使命,在全國河湖保護工作中占據特殊重要地位,扛實扛牢湖北省江河湖庫生態保護治理的政治責任,需要進一步發揮河湖長制牽頭管總、組織推動的重要功能和作用。
會議要求,要強化措施,切實推動《規定》落地見效,要深入宣傳發動,有針對性地廣泛深入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要完善相關配套制度,進一步完善河湖長履職制度、“河湖長+檢察長+警長”制度、工作考核制度;要強化實施保障,強化組織領導保障、機制保障、素質保障、監督保障,切實推動《規定》落地見效。
會議強調,奮力開創河湖長制工作新局面,抓住《規定》出臺的有利契機,全面推進河湖長制走深走實,要著力強化河湖長制體制機制、持續加強河湖管護能力建設、全力打造幸福安瀾河湖、積極加強河湖治理保護宣傳,切實守護好荊楚河湖,讓湖北水更清、岸更綠、景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