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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生態環境廳出臺《2023年湖北省生態環境保護執法稽查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極目新聞記者了解到,按照《方案》要求,此次將對武漢市、荊門市、咸寧市、隨州市、潛江市、仙桃市等市開展稽查。
據了解,《方案》旨在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執法稽查工作機制,規范生態環境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效能?;橹攸c包括對各地法律法規制度等執行情況、環境行政處罰工作規范性、移動執法系統建設使用情況和重點信訪件辦理情況等內容。
《方案》要求,省內各市州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稽查工作計劃方案,明確稽查內容,開展現場稽查,嚴格流程,形成稽查案卷?,F場稽查結束后,及時下達稽查意見書,被稽查單位自接到稽查意見書之日起30日內報送問題查處和整改情況,對稽查中發現的生態環境執法人員涉嫌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及時移交駐單位紀檢監察組。
稽查工作結束后,省生態環境廳將對短時間難以完成整改的問題進行追蹤督辦;對拒不整改,或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作為稽查典型案例進行集中曝光,接受社會監督。各地要科學制定執法稽查實施方案,確保執法稽查工作落到實處,嚴格稽查流程,嚴防走過場、搞形式。
同時,《方案》強調,各地應及時通報稽查情況,主動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針對執法稽查中發現的執法不到位、案卷不規范、整改不落實等突出問題,要及時提醒糾正,督促整改落實,堅決維護生態環境執法鐵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