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經開區“河湖長+檢察長”有效推進生態保護

2022-05-22 09:22:49 來源: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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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訊(記者劉暢、通訊員吳曉夢、劉雨秋)武漢經開區探索“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在轄區內所有河湖全面鋪開,以長效機制推動長江生態保護。

自《長江保護法》實施以來,武漢經開區檢察院積極爭取經開區生態環境局、水務和湖泊局等大力支持,于2021年10月份建立了“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并選取開發區的部分河湖開展試點工作。以轄區河湖水資源保護、岸線資源保護以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為重點,精準實施監督,著重辦理涉及固體廢物污染水體、違法排污、侵占水域藍線等突出違法案件。

446公頃的硃山湖是武漢經開區的重要湖泊,通過通順河與長江連通,部分岸線緊鄰其他行政區,與外區企業所處地塊的邊界幾乎重合,加上各種歷史原因,這些“插花地帶”讓硃山湖的管理難度較大。經開區“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建立以來,河湖長辦與經開區檢察院共同關注“插花地帶”的岸線及水資源保護,在硃山湖開展了公益監督。

今年2月,河湖長辦公室在巡湖時發現,硃山湖附近的一處插花地帶存在傾倒和堆放固體廢物的情形,并侵占部分湖泊岸線。根據“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區河湖長辦公室將這一情況向硃山湖的河湖長及檢察長進行通報。接到線索后,經開區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唐惠敏作為承辦檢察官到現場進行了調查取證。

經過分析研判,檢察官認為雖然土地和企業不屬于開發區轄區,但硃山湖湖泊岸線屬于開發區,應當厘清責任,依法保護湖泊資源。承辦檢察官查明了負有法定監管職責的4個行政機關的職權范圍、權限和法律依據,2月14日與河湖長辦一起邀請相關行政機關召開現場協商,3月2日召開公益訴訟檢察磋商座談會,推動共治。

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制定了處置方案,最終將湖泊岸線的固體廢物及設施全部清除,行政機關在硃山湖邊豎起了保護湖泊環境警示牌。相關企業主動在其臨湖道路旁建起了圍擋,筑起了保護硃山湖湖泊資源的隔離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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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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