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永豐街道、縣城管局、永豐水陸派出所等相關部門根據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1號令、2號令要求,聯合對我縣某水果總匯和水果市場一違規商戶現場執法,發放停業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將存在的問題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將嚴肅追責。
檢查組在檢查中發現,某水果總匯疫情防控措施流于形式,存在:進出口未設置測溫查碼,人員隨意進出;部分顧客及工作人員未佩戴口罩;員工日常健康監測登記不全,沒有收銀臺等重點部位消毒記錄等違規行為。水果市場內某水果商戶存在:進口水果管理不規范,進口冷鏈水果與國產水果未分區存放,工作人員未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檢查手套,沒有場所消毒記錄、進貨消毒記錄等違規行為。
下階段,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將繼續加大督查執法力度,確保我縣各行各業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