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張愛虎、通訊員劉治)3月28日,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通知》,明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最高幅度即50%減征“六稅兩費”(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均可享受。據測算,該政策預計今年將為我省納稅人減免稅費超過50億元。
2019年1月1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明確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六稅兩費”,政策執行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過去3年間,我省按50%幅度頂格減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六稅兩費”。
此次升級版“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在延續支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基礎上,將適用主體范圍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進一步加大政策優惠力度。
小微企業數量大、分布廣、類型多,在增加就業、促進經濟增長和科技創新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此次我省頂格減征“六稅兩費”,著力于增強小微企業發展動力、減輕市場主體稅費負擔,對促進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紓困發展,助推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