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筑“綠屏障”。建成綠地公園5個,新增公園綠地14.68萬平方米、城市綠地100萬平方米。督促鎮街完成農田林網改造、退耕還林、森林撫育等5845畝,完成“四旁”植樹800余畝、礦山山體修復1500畝。二是樹“綠名片”。實施城市園林綠化補缺提質面積11.8萬平方米,完成物流基地盛保路、渝南大道等6個街頭綠地提質項目、面積約12.3萬平方米,綠化美化坡坎崖43萬平方米。三是造“綠品質”。開展巡查200余次,修剪行道樹3810余株、灌木300萬余株、草坪4.35萬平方米,梳理喬木1000株。查處占綠毀綠案件86起,恢復城市綠地面積1206 平方米。完成古樹名木和古樹后備資源普查、建檔和保護工作,共普查和建檔449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