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章琪)“記得讓你兒子按時吃藥,定期到醫院復查復診,一定要嚴加看管?!?月7日上午,黃梅縣檢察院依法監督2起解除強制醫療案件,2名強制醫療對象被黃梅縣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強制醫療。
2020年8月25日,被申請人石某某因前一日被鄰居石某鵬追打,持刀將石某鵬頭部、頸部各砍了兩刀,致其輕傷一級。經黃岡市精神病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石某某患有雙相障礙-伴精神病性癥狀混合發作,在該案中無刑事責任能力。經黃梅縣檢察院申請,法院于當年10月22日決定,對被申請人石某某予以強制醫療。
2020年7月30日晚上7時許,被申請人洪某致傷被害人洪某章,致其脾臟破裂重傷二級。經黃岡市精神病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被鑒定人洪某患有精神分裂癥,作案時無刑事責任能力。經黃梅縣檢察院申請,法院于當年10月10日決定,對被申請人洪某予以強制醫療。
之后,石某某的監護人石某甲、洪某的監護人洪某甲分別向黃梅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強制醫療申請,經黃岡市精神病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認為石某某、洪某經過規范治療,病情已經緩解,目前主要精神病癥狀消失,自知力恢復,對自身行為的辨認和控制能力完整,目前危險性評估分級為零,建議可以解除強制醫療。
1月7日,黃梅縣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干警與法院干警同赴黃岡市精神病醫院,對被強制醫療人石某某、洪某是否符合解除條件進行現場監督。
檢察干警對洪某、石某某的親屬及監護情況進行了調查,聽取其主治醫生和監護人的意見,查閱診斷報告、黃岡市精神病醫院強制醫療評估報告和黃岡市精神病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意見書,針對解除強制醫療的條件、程序是否合法,以及就如何行使監護權和后續治療措施發表了意見。
最后,黃梅縣人民法院作出解除石某某、洪某強制醫療的決定,并進行法律文書送達,黃梅縣檢察院進行了全程法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