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見習記者 康旭陽
通訊員 吳克思
1月3日,湖北高速路政漢十支隊與泉州公路綜合執法大隊跨省聯動,查處了一起高速公路違法超限行駛案件。
1月2日12時15分,有群眾舉報一輛半掛車在襄陽服務區轉貨,湖北高速路政漢十支隊樊魏大隊路政人員趕往服務區后只看到一輛吊車,半掛車已經轉完貨開走。路政人員立即查詢服務區監控信息,調取了兩輛貨車的車牌和出入口信息:豫牌紅色半掛車從構林站駛入時重量為48.18噸,鄂牌吊車從黃集站駛入時重量為15噸,而鄂牌吊車從龍王站駛出時重量5噸。路政人員初步認定,豫牌半掛車從鄂牌吊車上轉運了10噸貨物,轉運后總重量約58余噸,涉嫌違法超限行駛高速公路。
由于貨車一直都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無法確定違法事實,漢十支隊樊魏大隊路政人員一直通過監控中心關注車輛動向。1月3日,查詢到這輛豫牌半掛車經常通行于福建泉州沙廈高速德化站和泉州繞城高速官橋站,路政人員當晚向泉州高速公路服務電話尋求幫助,經查詢這輛車沒有下道信息,還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工作人員同時發現,該車上道時走的ETC通道,如果下道也走ETC通道就沒有稱重信息,無法固定其違法證據。在兩地高速公路路政人員的查找下,3日11時許,泉州公路綜合執法大隊在服務區查到這輛車,并帶到收費站稱重。經確認,這輛豫牌半掛車重56.7噸,對超限部分,執法人員以每噸500元進行行政處罰,懲治這一投機取巧的超限行駛高速公路違法行為。
1月3日,湖北高速路政漢十支隊與泉州公路綜合執法大隊跨省聯動,查處了一起高速公路違法超限行駛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