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肖麗瓊、通訊員盛暉)剛剛,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聯合發布《關于依法依規開展湖北消費券省內發放及使用工作的公告》,將采取措施進一步規范我省政府消費券發放及使用工作,維護正常市場秩序,營造良好消費環境,依法依規開展湖北消費券省內發放及使用。
消費券套現?嚴查!
一、嚴禁通過虛假交易進行消費券套現等違法行為;嚴禁通過社交軟件、網絡平臺等信息渠道,發布、傳播套現消費券等違法信息;嚴禁開發、利用、提供“外掛軟件”搶券等違法行為。對有以上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取消湖北消費券活動參與資格,列入失信名單,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變相加價?取消資格!
二、參與消費券活動商家要強化主體責任,規范經營行為,兌現優惠承諾,及時處理消費投訴。對有變相加價、不兌現優惠承諾、消極處理消費投訴等行為的商家,取消湖北消費券活動參與資格;涉嫌違法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列入失信名單。
這三個電話都可舉報
活動期間,如遇消費券使用、消費糾紛投訴,或發現有消費券套現等違法行為的,可通過以下渠道進行反映:
湖北消費券使用咨詢電話:027-85573228
消費投訴舉報電話:12315
套現違法行為舉報電話: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