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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完善四級矛盾糾紛調處化解體系
今年前5個月各級調解組織共調解案件12.5萬余件
本報訊記者黃巖報道以全省1.6萬余個“村(居)民評理說事點”為基礎,以鄉鎮(街道)矛盾調解中心為主陣地,以市、縣人民調解中心為支撐,今年我省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市、縣、鄉、村”四級矛盾糾紛調處化解體系,從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強隊伍和機構建設等多方面提檔升級,推動構建多調聯動的調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實體網絡綜合服務平臺。今年1月至5月,全省各級調解組織共調解案件12.5萬余件,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我省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作用,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丹東市將100余名鄉鎮(街道)信訪專干融入平臺,并加入社區網格員、治保主任、樓長、村賢、“法律明白人”的工作力量,讓“多兵種”作戰的基層調解組織發揮更大作用。朝陽市司法行政系統年初以來聚焦防詐騙、反賭博、債務糾紛和農耕生產等領域,與公安機關有力配合,在化解矛盾糾紛的同時做好法律宣傳和法律服務工作。阜新市、縣、鄉三級的93個調解平臺做到了視頻調解點位覆蓋,張彪法律服務團隊能夠通過視頻連線,加強對司法所和評理說事點的指導,跨時空、一站式解決矛盾糾紛。
基層矛盾糾紛的調解,人民調解隊伍是關鍵。為提高人民調解隊伍的專業化水平,省司法廳與省法院全面規范訴前特邀調解員選任、管理各項工作,強化“訴前調解”;聯合省法院、省公安廳加強“四所一庭”聯動,使基層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有機銜接,強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我省每月舉辦兩期線上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大講堂,邀請優秀一線調解工作人員講授做好基層法治工作的“技巧”,目前已有基層司法所工作人員、人民調解員、評理說事員約3.6萬人次接受培訓。
責編:楊 旭審核:徐曉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