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轉內銷,這一具有時代特征的稱謂自去年新冠肺炎疫情沖擊外貿企業以來,在國家層面政策支持下再度煥發了生機。繼2020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提出包括轉內銷商品有著與出口商品“同線同標同質”等十條舉措支持出口轉內銷措施以來,坊間一度掀起一波“在內循環大旗下力促內銷市場全面提質,盡早促成內外貿一體化”的呼吁。
日前,商務部等七部門聯合制定《商品市場優化升級專項行動計劃(2021—2025)》(以下簡稱《計劃》),就明確提出推進內外貿一體化,并重申鼓勵商品市場組織產銷對接活動,按照“同線同標同質”要求,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
那么,是否只要實現了轉內銷商品與出口商品“同線同標同質”的條件,就能確保內銷市場全面振興,繼而彌補外需疲軟下對外貿企業的沖擊?答案并不盡然。
至少,從消費表現看,仍有繼續深挖潛力的條件。根據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顯示,2021年4月,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3153億元,同比增長17.7%,兩年平均增長4.3%;環比增長0.32%。而更能反映消費“壓艙石”地位的最終消費同樣值得欣慰,數據顯示,2020年最終消費率達到54.3%。2011—2019年,我國的最終消費率平均為53.4%。盡管2020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沖擊,最終消費支出仍是近年來最高水平。
消費的持續向好和穩定表現也為需求側謀求更多空間預留了伏筆。記者以為,出口轉內銷的政策實施路徑最終需要落到需求側。要切實從需求端著力,真正讓消費者有意愿為出口轉內銷的商品買單,繼而壯大內銷市場。
而促成消費意愿的釋放則需要同時滿足幾個條件。
首先,當前樹立消費者的信心才是經濟復蘇的關鍵。對需求端如何提升和釋放需求需要精準研究,可見的舉措包括并不限于政府和相關行業的支持工作,比如加大消費券折扣力度、鼓勵以舊換新等政策措施,也包括給予財政支持有效引導需求釋放。
其次,要真正促成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升,通過包括縮小貧富差距、改革中國收入分配制度、加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等舉措提升我國消費能力的基礎。
第三,亦是能夠激發消費意愿釋放的直接因素,即商品供給能否滿足消費者日益升級的消費需求。因為只有在此基礎上,移動互聯和數字化平臺的搭建才能真正發揮連接優質商品和消費終端需求的作用,繼而實現消費對整體經濟的引領和提振作用。
實際上,在新發展格局下看待出口轉內銷的積極意義,可將其理解為進一步充分挖掘國內市場潛力,圍繞打造國內國際雙循環目標,進一步強化國內循環,提升國內品牌效益的促進手段。應該說,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就是要更多發揮內需作用。而國內大循環要保持暢通,則需要實現供給與需求更高水平的動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