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家住湖北省宜昌城區中南路的王先生告訴記者,他在征得左鄰右舍同意后,把自家住房改成了攝影工作室,并很快辦好了營業執照。
“我市‘清文件’行動啟動后,深入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其中市場監管部門取消了住改商等證明,申請人只要承諾已取得利害關系人同意,就可以辦理相關執照。”宜昌市司法局行政規范科科長田炎林說。
2020年以來,宜昌市以優化制度供給為導向,聚焦市場主體和辦事群眾的“難點”“堵點”“痛點”,以全面啟動優化營商環境文件清理、證明事項告知承諾為抓手,破解制度瓶頸。
按照宜昌市委市政府及市營商辦的工作安排,市司法局印發了《關于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清減降”專項行動任務相關工作的通知》,推進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證明事項告知承諾。重點清理了市政府現行有效的規章和市縣兩級行政規范性文件中,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等改革要求的內容,不符合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原則的內容,以及與民法典和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相沖突的規定。
為保障清理效果,宜昌市緊緊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組織市政府各部門開展審查并提出清理意見,同時廣泛征集社會各界意見或建議。并按照“誰起草、誰實施、誰清理、誰負責”的工作原則,明確責任單位,以做到無遺漏、無死角,確保應改盡改、應廢盡廢。
2020年以來,宜昌市司法局對市縣兩級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兩輪全面清理,廢止行政規范性文件255件,修訂行政規范性文件67件。組織開展了三輪證明事項清理,共取消市級證明事項300余項、縣級證明事項700余項,牽頭制定證明事項保留清單保留證明事項9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