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無車家庭需求 鼓勵存量車“油改電”

2020-12-14 14:18:46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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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公布了修訂的《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和《〈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政策明確,將優先解決“無車家庭”群體的擁車需求。

北京市交通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從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北京市交通委就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優化方案公開向社會征求了意見。公眾意見主要集中在家庭新能源指標占比過高,影響了正在輪候新能源指標的個人利益,建議設置過渡期。

北京市交通部門對6月份公開征集意見的政策優化方案進行了完善:一是調整家庭新能源指標占比,設置三年過渡期,即除了配置給單位的指標和營運小客車指標,2021年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的60%優先向“無車家庭”配置,其余向個人配置;2022年度該比例調整為70%;2023年度及以后該比例調整為80%。二是為促進高精尖產業發展,增加了制造業企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以“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為條件申請指標。三是為引導鼓勵存量車“油改電”,明確持普通小客車指標購置的新能源小客車在出售、報廢后,仍然可以申請普通小客車更新指標。

與原有政策相比,新政策主要調整了四個方面內容:

一是增加以“無車家庭”為單位搖號和積分排序的指標配置方式。通過賦予“無車家庭”明顯高于個人的普通指標搖號中簽率和新能源指標配額數量,優先解決“無車家庭”群體的擁車需求。這是本次政策優化調整中最核心的內容。

二是調整了指標申請和配置的時間安排。由每年配置六次改為配置三次,其中5月份配置新能源指標,6月份、12月份配置普通指標。

三是推動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有序退出。1人名下擁有多輛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車輛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1輛申請更新指標,其余車輛不予辦理更新指標,但允許車主向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小客車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多余的車輛,受讓方無需指標證明文件,配偶需滿足婚姻存續期滿一年;子女和父母要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親屬關系存續期滿一年的條件。

四是取消了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限要求,方便市民根據實際需要安排申請更新指標的時間,有利于進一步放緩機動車增長。需要提醒的是,一旦申請獲得更新指標后,指標有效期仍為12個月。

針對市民關注的2021年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北京市交通部門表示,明年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計劃不作調整,仍為10萬個,其中,普通指標4萬個,新能源指標6萬個。年度增長數量和具體配置比例,將按程序報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正式向社會公布。

責任編輯: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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