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國家衛生部網站2010年2月4日發出通知,要求從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國各醫療機構施行修訂完善后的《病歷書寫基本規范》,于2002年頒布的《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試行)》(衛醫發〔2002〕190號)同時廢止?!恫v書寫基本規范》,對醫療機構的病歷書寫行為制定了基本標準,保護患者權益,以提高病歷質量,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防止醫患雙方發生誤解、爭執,提出了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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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部網站2010年2月4日發出通知,要求從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國各醫療機構施行修訂完善后的《病歷書寫基本規范》,于2002年頒布的《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試行)》(衛醫發〔2002〕190號)同時廢止?!恫v書寫基本規范》,對醫療機構的病歷書寫行為制定了基本標準,保護患者權益,以提高病歷質量,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防止醫患雙方發生誤解、爭執,提出了明確要求。
責任編輯: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