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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訊,凱瑞德(002072.SZ)發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監管局(以下簡稱“湖北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王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編號:[2023]34號)。
據悉,2021年12月,公司實控人王健在公司的重整計劃(草案)及簽署的重整投資協議中承諾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實現主營業務收入4億元、6億元、9億元。2023年2月17日,公司披露經審計2022年財務報告,2022年度實現主營業務收入3.59億元,2022年度業績未達承諾金額。公司實控人王健的前述行為構成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證監會公告[2022]16號)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違反承諾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