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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總部位于無錫的ST美尚宣布將遷址湖北十堰;8月底,ST美尚又宣布將遷址深圳,此番操作最終引起監管關注。8月31日,ST美尚收到深交所關注函。上市公司總部遷址雖然常見,但換個城市卻非常罕見。一般情況下,上市公司不會輕易遷出總部所在城市。深交所此番也明確要求公司說明5月份的表述“是否屬于虛假記載,是否存在誤導投資者的情形”。很顯然,不管ST美尚在此期間是否曾將總部遷往湖北,在短時間內兩度通過遷址的決議,公司董事會在決策時都有不夠審慎、有明顯的失職嫌疑。筆者認為,這一系列異常舉措的背后不管是涉及到公司內部治理混亂、董事會決策不審慎的問題,還是在信披方面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投資者,亦或是如市場猜測那樣在上演“假遷址真炒作”的戲碼,都需要監管層介入調查并及時澄清。相關問題如若查實,更是應該課以相應的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