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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報融媒體8月4日訊(記者 倪曉穎)8月3日,西寧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南川警務區執法辦案隊處置了一起謊報警情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給予其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當日,城中公安分局接到群眾報警稱其要“自殺”,出警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到達現場后,只見報警人一切正常,并無“自殺”傾向,且報警人蔡某某居然是熟悉的“老面孔”,民警隨即將報警人蔡某某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并對相關警情進行梳理。原來蔡某某自2020年5月至2023年8月,借用感情受挫、情感糾紛等個人原因,使用其名下手機號碼,多次編造事實,以“謊稱自殺、吞食了安眠藥以及發布合成的割腕自殺圖片”等方式在全省、全市公安機關謊報警情達117起,妄圖由公安機關介入,滿足其“渴望被關注”的私欲。
鑒于蔡某某多次報警的情況,社區民警及社區工作人員曾多次上門對其進行耐心勸解和疏導,告知謊報警情的后果并向其普及相關法律知識,但蔡某某仍不知悔改、固執己見,依然多次謊報警情,其違法行為嚴重影響了西寧市110報警服務臺的正常接處警秩序和基層派出所正常接處警工作,造成公共資源的大量浪費。蔡某某也對自己謊報警情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城中公安分局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