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多個渠道獨家獲悉,證券業協會創新部通知券商,自2018年4月11日起暫停券商與私募基金開展場外期權業務,券商不得新增業務規模,存量業務到期自動終止,不得續期。
多名業內人士表示此次監管層指導,影響面較廣。
之所以監管層收緊券商與私募基金開展的場外期權業務,主要原因在于部分私募基金存在分拆份額的違規情況,涉及到“投資者適當性”的監管問題。
根據場外期權規則,僅允許機構參與;但由于杠杠倍數高,可進行對沖風險,不少私募為吸引個人投資者,采用“出借通道”方式繞開監管層關于個股期權的要求,降低了參與門檻。
深圳一家券商場外期權人士向記者解釋,分拆份額大致分三類情況。第一,投資者通過私募產品操作,該產品全部出資均為該名個人投資者完成。第二,通過變相委托的方式,由私募開展場外期權。第三,投資者認購私募場外期權產品的份額,私募來買,交易完成后投資者可以贖回,多退少補。
但上述種種方式,都繞不開“投資者適當性”問題,而券商難以進行穿透。“私募基金開戶的時候已經做到合格投資者穿透了,但是他們開戶之后再去搞出借通道,券商很難管,沒法看到最終交易的投資者是誰。”上述券商人士表示。
此次監管層指導,將是對場外期權亂象給予重拳出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