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基層網格化管理。以村(社區)為基本單元,合理劃分網格,健全網格管理體系。發揮網格員走訪巡檢、宣傳教育、勸導制止、信息報告、整改跟蹤作用,延伸監管觸角。2018年年底前,建成全域覆蓋、資源整合、上下聯動、運行高效的基層網格化監管體系。
二是發揮社會組織作用。發揮行業協會在法律法規、發展規劃、標準規范的研究制定、技術支持服務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完善政府、企業購買安全生產服務機制和市場競爭機制,加強安全生產社會服務機構監督引導。強化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職能,探索安全生產職工共治機制。
三是強化群眾舉報監督。出臺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明確舉報獎勵線索的受理機構、線索轉送、辦理流程以及獎勵資金來源、發放途徑。建立安全生產“12350”舉報投訴中心,統一專線、統一受理、統一處置,廣泛發動群眾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
四是嚴格企業誠信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完善企業安全生產不良記錄和“黑名單”制度,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在投融資、保險稅收、政府采購、招標投標、土地出讓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五是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在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高危行業領域全面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鼓勵其他行業領域積極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