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撿一個煙頭被罰7塊錢 環衛工哭訴:1天被罰260元

2019-05-08 09:16:48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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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撿1個煙頭扣7元”,對環衛工太苛刻

據人民日報新媒體報道,5月4日,鄭州街頭一環衛工大爺因煙頭太多被氣哭。據其講述,在他的工作區域,漏撿一個煙頭會被記1分,這意味著他要被罰7塊錢。視頻里,他表示自己1天被罰260元,而1天工資才86元。而當地多位環衛工也都反映稱,確有漏撿煙頭扣錢這事。

但鄭州城市管理指揮中心的回應是,只是口頭督促,并無書面規定,也沒有實施過,針對確實有人被扣罰這一情況,將再做核實調查。

目前看,視頻里部分環衛工“有時間、有地點”的被罰經歷講述與官方回應之間,仍有抵牾之處。漏撿1個煙頭扣7元的規定到底有沒有,抑或基層管理人員曲解執行,也需要客觀調查去核實。

但就算如當地官方所說,“當地沒有相關文件,也沒實施過這個規定,只是口頭上這樣說,以起到督促作用”,這樣威脅漏撿煙頭按個罰款的“口頭督促”,都有欠妥當。

乍看起來,對漏撿煙頭按個罰款的考核辦法,意在倒逼環衛工人盡職守責,初衷挺好。但不分青紅皂白,不分析具體情況,就將環衛工績效跟負責區域內的煙頭數量掛鉤,對其一罰了之,本質上仍是懶政思維在作祟。

拿涉事環衛工大爺所處的情況來說,火車站這樣的人流高密度區域,要求沒有一個煙頭,恐怕不是環衛工一雙眼睛就能做到的。

從績效目標制定的角度講,這樣的掛鉤也不合情理:部分不文明的人亂扔煙頭,這不是環衛工人所能控制的,很可能他們前腳剛打掃完,這些人后腳又扔下煙頭,而他們根本就無暇顧及。在此情況下,由少數人的不文明行為帶來的后果全由環衛工單方背鍋,顯然有失公正。

再就罰款金額看,涉事環衛工“一天工資86塊錢,曾1天被罰260元,相當于三天的工資”,這樣的考核辦法不僅不近人情,更是略顯嚴苛、簡單粗暴。

揆諸現實,類似針對環衛工的嚴苛考核制度并不鮮見。如2018年,西安市雁塔區“一環衛工月薪2600余元因煙頭被罰了900余元”一事,便曾引發爭議,此后,當地表態成立調查組,隨后叫停了該考核管理辦法。又如,深圳寶安區為環衛工裝GPS定位器考核,要求環衛工在市政道路片區作業的效率不低于0.8公里一小時,城市村片區不低于0.5公里一小時。這也引發輿論嘩然。

環衛工作為底層勞動者,工作累、待遇低,對他們多些關懷、少些嚴苛,才是人文社會的題中之義。這倒不是說,不要基本的規章制度,任何工作都應該有嚴格考核制度,但“嚴格”之外,有關部門出臺的考核制度,也該符合常識、人情的考量,更該公正、科學。

對環衛工少些苛刻,其實本不是太難的事。

責任編輯: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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