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6月11日國務院發布關于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提到的“證監會牽頭,6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年內落地”要求剛剛過去一天,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的規則(6月12日)就落地了。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借鑒科創板試點注冊制取得階段性成功的基礎上,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邁出了第一步,這表示我國在積極、穩妥、深入地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這對營造良好的直接融資環境也有幫助,支持企業利用創業板市場做大做強。
12日,證監會發布了《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等4項制度,深交所也相繼發布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等8項主要業務規則及18項配套細則、指引和通知。“全套”正式文件的出臺,意味著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實操階段正式開啟。
值得一提的是,在退市環節,相關規定豐富和完善了退市指標、精簡和優化了退市流程,建立了劣質上市公司精準從快出清的生態。
其中,《上市規則》進一步優化了市值退市指標,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征求意見稿)》中新增的“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于5億元”指標調整為“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于3億元”。(記者 昌校宇)